2022年7月24日 星期日

生活有感-陳寧君

生活有感-陳寧君

週日去加班,邊處理案件,邊和同辦公室的學姐分享上週六聽完老師演講的內容和想法,學姐說,在一開始跟我同一間辦公室的時候,她就發現我很在意當事人的想法,也有很多情緒,她說,她覺得我的同理心太多,多到把當事人的情緒攬到自己身上,也會把自己的太多情緒放到案件裡,導致自己明明知道要怎麼結案,但是因為情緒所以就索性把案件放在一旁,等到辦案期限快到的時候才心不甘情不願的結案。從這個角度來看,上一任老闆實施的制度,真的是幫了我一個大忙,要不是因為那個制度,我不會甘願做出這麼多結案,因為那些將要逾期的案件,多數都是我有想法,知道要做什麼決定,但我因為自己多餘的情緒而不願意面對。在和學姐聊時,我說著說著,說出了「因為我不願意承認我自己跳下去,站在雙方當事人的其中一邊,更不願意承認我的決定不被高檢署或法院支持,是因為我不公正公平的處理案件,而是帶有我個人的情緒,我不願意承認的,是那個情緒和無能處理的自己。」這是靈說的,當我這樣說出來的時候,我弄懂了,因為我總是幻想我能用情來處理事情,尤其是威嚇,但在這種氛圍下的當事人,哪一個會覺得自己被威嚇了還開心的,而一但有了情,我就會下意識的忽略案件的本質和理性處理的方式,也因此導致自己放了情緒,也因為這個情緒結不了案,水漲船高的案件,隨之而來的就是報表、自己的壓力、上面的關心等,但我的同理心,並不該用在我希望哪個人得到教訓、哪個人得到幫助而偏頗的處理,而是能夠理解他的想法思維、操作模式,但也要接受他今天這個狀態之所以發生的原因必定不是單一,甚至就是神明安排好要經歷、學習的過程。

今天再繼續帶著這個認同、理解,但不帶情緒的方式處理案件,好似一切無關卻也一切都有關,因為我在處理案件,我不是無關的第三人,但我可以用無關的第三人的角度去處理雙方當事人的案件,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其來有自,在我的面前發生也有其原因,我要學習的,是真的沒有立場的為了我自己處理案件,為了我自己被反撲的力量最小,因此,我會盡我所能的去協助當事人理解我處理案件的依憑,不帶情緒、不帶設定、不帶偏頗,如此一來才能夠把每個案件都處理好,讓自己不因工作而庸碌,更有時間出詩,做靈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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