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耕心田- 莊凱男- 演講心得- 如何應對他人的無理要求
在工作上常常會接到當事人來電詢問法律問題或是乾脆就是單純的抱怨。
以前都會覺得他們是來找麻煩,
耽誤我處理公務的時間。
甚至到了聽見電話聲響,
就會開始覺得煩躁的程度,
後來仔細聽才發現是隔壁同事的電話響,心裡才鬆一口氣。
在上完初級靈通班之後,
自己對於電話聲還是非常敏感,
但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我是在期待我的電話聲響。
我發現自己更喜歡與人互動,
更能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思考,
我知道他們只是想追求最大的利益,
就算以法院的立場,
沒辦法滿足當事人所有的要求,
我還是在法律站得住腳的情況下,
給當事人最好的建議,
甚至在應對的過程中加入辦事的精神。
記得10月初收到一件探視子女的強制執行案件。
這件小朋友的親權是由爸爸行使負擔,
約定每個月第一、三、五週的週六,
爸爸要將小朋友給媽媽探視。
因為爸爸9月30日也就是第五個週六並沒有把小朋友交給媽媽,
媽媽10月初就馬上聲請強制執行了。
收到這個案件之後先發了一份公文,
請媽媽陳報10月7日也就是第一個週六的探視情形。
媽媽打電話來那天應該是10月9日星期一,
一開始就非常生氣問說她9月30日沒看到小朋友,為什麼要她陳報10月7日的情形,為什麼法院要拖延她看小朋友。
我心平氣和地向她說,
聲請強制執行的目的就是為了看到小朋友,
如果爸爸10月7日有依照調解內容履行,
法院就沒有介入的必要,
所以法院必須先瞭解10月7日那天的會面交往情形。
結果媽媽說她沒有看到,
我接著問她是什麼原因,
她說她身體不舒服,
所以沒有去接小朋友。
我又繼續問她説因為身體不適而無法去接小朋友的這個狀況,
有沒有事先告知爸爸,
她回答說沒有。
我就告訴媽媽這次沒看到小朋友是她的原因,
而不是爸爸造成的。
而且爸爸可能已經將小朋友都打理好了,行李也都準備好了,小朋友也在家裡滿心期待等候媽媽的到來,
結果媽媽一個告知都沒有,
變成她自己爽約。
我繼續說這樣的情況法院也會納入考量,
反而對媽媽不利,
因為小朋友的接出、送回都需要友善父母的協力,
探視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
就算雙方離婚了,
雙方還是有責任促成小朋友與父母會面交往,
小朋友在成長過程,父母雙方的愛缺一不可。
更何況真的要法院介入,
屆時勢必也要請警察協助執行,最糟情況就是在爸爸住處演出一場搶人大戰,場面一定很難看,
法院不怕麻煩,
而是擔心父母之間的爭執對小朋友造成的不良影響。
媽媽在與我通話的過程,
慢慢能好聲好氣講話,
也能接受我的建議。
這件事情,
靈讓我學到什麼是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
更讓我學到拉高思維去看事情,
要追求的應該是小朋友成長過程可以得到父母充分的愛,
而不是追求調解筆錄所約定的內容而已,
也讓我學到與人相處多加入一點熱情、關懷,會讓事情更圓滿,也讓自己更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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