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出詩- 陳寧君- 大廚
週二一位公訴的同學突然聯絡我,大概是法官針對我去年的一個案件,可能會判部分人無罪,因為覺得證據不夠。整件事情一直到週四上午詢問完老師之後才獲得解決,也終於不讓心罣礙在這件事上。週三晚上神明出詩告訴我:
當初有你心設定
以為如此即可聚
人性懶賴本如此
撞擊更是使人懟
證據法則要掌握
而非惱羞想硬尬
答案並無一定何
問了再解對齊何
非要找人於死地
更非棄智與置氣
合於人處為長遠
摒棄己慾看全局
玉皇大帝
神明告訴我,當初是因為我心的設定,認為跟其他相類似案件,這樣的證據已經足夠了,所以當初我只有針對完全否認的被告去多處理,而我自己這樣的懶惰,就是因為我的僥倖,僥倖地認為這樣法官會接受,人都是懶賴的,我自己都這樣,為什麼可以去要求法官要做到我沒做的事情?因為一開始在知道後,我想著既然法官要這樣,那大家就不要客氣了,本想著要捍衛案件,但這樣的方式其實會讓公訴及法院非常難做事,我為什麼要拋棄智慧,只為了跟法官和當事人置氣?完全用人道的方式去處理。這樣做完全就是讓人互相怨懟,不只是法官,其實公訴也是被夾在中間,因為我的這個決定會讓他在法院很尷尬,所以他一直很強烈的暗示我即便要做這個決定,也不要把事丟給法院,因為是他要面對法院及當事人。神明要我去自己先確認過被判無罪的利與不利,拋棄控制慾、面子,自己分析完是不是真的要這樣做,再問老師。
週四上午,靈要我用打字的方式詢問老師,神奇的是,邊打就會發現自己的問題出在哪裡,甚至打完之後,反而更要出一個念頭「這個決定好嗎?真的要這樣做嗎?」老師告訴我,我是一位廚師,要把一頭牛烹飪給客人吃,我怎麼會丟上桌要客人自己處理?這件事是告訴我,表示我的案件處理、證據搜集都還不夠熟練、精細,才會有被判無罪的可能。另外老師也問我,被判無罪會怎麼樣嗎?除了會被扣分,其實沒有其他實質的不利益,只有我自己覺得很丟臉。老師曾說過,法律雖然是法律,但是是人在用法律,所以就會有許多的因素被納入考慮。
何況人本來就不同的操作程式和思維,我的設定、僥倖,都是讓我做了許多對自己會有反撲或是有餘毒的事,每件事都能學到看見自己的不足,然後下一次做得更好,就一定會越來越好,我就會是越來越優秀的廚師,端上桌的菜都讓客人欲罷不能,一下子就吃完了。於是我拿起手機傳訊息給公訴,告訴他我不做我原本的決定了,請他告訴我宣判時間,我再準備好更齊全的證據資料,上訴時再重新把烹飪好的美味佳餚端上桌。到此,心真的是放下了一個一直卡住自己的事件。讓思路通暢、決定通暢,就很快樂。謝謝神明、謝謝老師、謝謝我的靈、謝謝每位給我機會讓我學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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