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修心得- 陳寧君- 負責任
上一次共修的解惑,透過在工作上發生的事件,請老師解惑,老師告訴我,是因為我對自己有完美人設的設定,設定自己的決定就要全對、不能出錯,透過老師的解惑,我在工作上做決定時,壓力全消了,因為我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問了一個人、兩個人、三個人之後,還是無法做決定,就是因為我設定自己要全對,我以為自己在蒐集資訊做判斷,但本質上是在拖延承擔決定的責任,而我想全對的心態,對被我詢問問題的人來說,就是一種質疑和不信任,其實這就是一種不負責任,因為我不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所有決定,說出「我來負責」這句話。
在導引師兄姐時,神明說「唯有自己為自己負責,生命遊戲才會真正開始、才開始將生命的主導權握回手中」,同時神明讓我看見了當對方開始不再賴、不再期待別人,生命的能量是很強大且精彩的。
透過這堂共修課,我明白了,當我想讓別人為我負責任,我首先要將主導權交出去;其次,對方做的決定,我是要照單全收的。對方做的決定好,我固然可能享受成果,可是我不快樂,因為那與我無關,我沒有成長、也沒有學習,我只有滿滿的心虛;而對方做的決定不好,我就很理所當然的抱怨、賭爛,我還是不快樂,因為我只成為一個怨天怨地怨別人的人。
靈告訴我,我的法則是不一致的。
許多曾出詩過的下屬都跟我說,要考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薪水更好,而且不像司法官壓力這麼大。和靈探討後,靈告訴我,是因為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只是司法官的手腳,手腳不需要負責任,只要依照大腦的意思去執行就好了。
我既然都在這個位子上了,就算再不想負責,我每一天都仍舊為自己的決定在負責了,若我的法則一致,我有什麼好怕的?
將這個位子上的精神萃取出來,就是我不會的、沒經歷過的,我可以詢問他人的意見、參考他人的經驗,但這麼做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別人為我負責,而是我蒐集資訊、分析消化後,我可以做出無愧於心的決定;我經歷過的,就只是讓自己更加熟稔,可以一次次的更優化,如此而已。
老師在「負責與放手」這篇演講中說過,神明會讓一個人有負責任的操作程式,表示他是神要用的人。
以前我是靈幹譙的人,現在,我要成為靈好用的人!
從每一個當下開始,我都願意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不好就修正、好就繼續操作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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