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 星期二

生活有感- 陳寧君- 推回自己

 生活有感- 陳寧君- 推回自己



  昨天下午在搜尋資料時,發現我剛分發一年時,有一位警察變造我的圓戳職章,偽造成我同意拿來調取通聯記錄的案件,在去年被起訴了。最一開始時,偵辦的學長姐其實沒有直接告訴我,我知道他曾懷疑過我是不是有與這位警察共犯,只是後來的證據顯示並非如此。當時我忿忿不平,也覺得自己很衰,這麼多檢察官,為什麼就偽造、變造我的章?直到昨天看到這份起訴書,我還是有忿忿不平的狀態,希望法院讓我陳述意見,希望將他從重量刑。

  當我嚷嚷著警察這個體制的不完善時,同辦公室的學姐聽到,就提到她去年也去參加某知名鑑識專家開在美國的課程,但她去了之後發現是被叫去當勞力的,那位專家想要將在美國的藏書共計2、300箱運回臺灣,於是他們除了上課之外的時間,就要去協助幫忙打包、整理、裝箱、上貨櫃。學姐很有情緒的說著那位專家人設崩壞,以及她有多憤怒。

  當我回到我的位子上,我開始思考,為什麼?為什麼我會有情緒?為什麼我不接受?為什麼學姐不接受?我想起了老師說過,是因為沒有推回到自己,沒有發現錯是在自己身上,才會有情緒、不接受。

  我開始往回推,那位警察會這樣做,一定有他當下計算出來對他而言最對的要,但對我而言,我當時並沒有建立自己對於核票或蓋章的完整機制 ,即便沒有人教我、也沒有人這樣做,我也要建立這樣的機制,而這位警察也只是來告訴我,我要學會保護自己,更要知道自己要在每一個頭腦清楚、思緒清晰的當下做決定,才不會有後遺症。我承認了我自己當下並沒有做到最好、最安全的機制,我有改進的機會和空間,接受自己的能力不夠、機制不足,那麼這位警察在我心裡就從一個害我變無辜被害人的小人,變成讓我更好的貴人。

  而關於學姐的事件,用同樣的思維去思考,並不是這位專家假以授課之名去讓他們當勞力,而是推回到自己,接受當初的自己其實有想要從這樣的課程中要的地方,但實際上去了之後發現與自己想像的不同,承認自己的參數值不夠、自己沒有做更多的功課才決定參加,即便過程真的不如預期,也因而學習到了世界上真的有為了自己的利而不顧他人的人,也學習到了對於不了解的事物、課程,要不要參與、參與的目的是什麼、要學到什麼?不是抱著自己心中的幻想去做,結果不如己意就當機,讓自己成為被害人。

  所以,當事件發生,我可以選擇都怪罪別人,都是別人的錯,我很無辜;反之,我也可以選擇回推到自己,接受是自己造成的、承認自己有能力不足的地方,進而透過這些事件來學習、讓自己有更多、更好的能力。而我知道自己想要愉悅、快樂,我自然就會回推到自己,讓自己透過事件得到能量及增加能力,也感謝這麼多的貴人來協助我修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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