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修心得- 孫册- 為別人為自己
這個主題下來時,我就回想到以前過往自己的種種操作,我也真的搞不清楚究竟是為了別人或是為了自己,只要能讓自己因為某個目標驅動的了自己,那就是最棒的理由!
後來聽了許多老師的智慧演講,我才更清楚的明白,我所有的行為,都是過往的經驗、當下的評估等,才會有行動的思維,才會去執行,這個執行點其實一定都有我的要,也就是為了自己,只是沒有去深入了解和看到自己最真實的想法。
就像我在感情和團體裡,只要與人互動我的思維就是付出,所以付出的這個行為就是我從以前陸續操作,過程中獲得被肯定被稱讚的思維,久而久之就變成我看起來內化的執行程式,透過老師一次一次的協助我,讓我看到為什麼我要付出?甚至在一次和老師聊天時,針對我的操作方式,老師說我把自己操作成愛情裡的乞丐!
一開始我聽不太懂,覺得老師怎麼會把我的付出形容的這麼嚴重,乞丐耶!我開始回想我的作為,我付出是為了什麼?我付出有沒有想要獲得什麼?當我不明白我的付出是為了什麼時,所做的每的事會越做越無力,更重要的,如果我付出又不敢跟對方說我要的,那對方也不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所以老師才會說,我就是不敢要只是等對方賜於我,那不就像是乞丐一樣,並非對等關係而是矮了很多階,只能等著對方給予的人!
當我開始看自己的初衷,我看到我自己,我的付出更重要是希望對方給我肯定、反饋,所以我也是為了自己,當開始回頭看到為了自己,才會開始復盤檢討自己,才會有修正檢討的契機點,當我付出沒有達到自己的要,我就修正我的行為與思維,調整成達得到我要的行為與思維,就能操作出不是乞丐的思維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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