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感- 莊凱男- 思維的持續改變
上次閉關的時候,
老師說我還是用法院的角度在看案件,
不是用當事人的角度在看案件,
我的腦袋還沒有轉過來。
律師應該是要幫當事人分析,
最後讓當事人自己決定方向。
這禮拜分別跟著所裡面的兩位律師一起去開庭,
因為自己以前就在法院工作,
所以法庭對我而言是非常熟悉的,
我在旁聽席觀察法庭活動,
看著審判長指揮訴訟的進行,
看著檢察官與律師對著證人發問,
看著被告為自己辯駁。
這一切對我來說又好像變得很陌生,
以前從上面往下看,現在是坐在下面,
坐在不同的位置,
觀察的角度也都完全不同了。
突然覺得律師這個角色與通靈辦事有些相似。
信者因為操作程式不合道,
導致遇到情關、病關或是財關,
心裡覺得很痛苦,
卻又不知道如何解決,
而老師會幫信者去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操作程式,
接著提供解決的方法,
最後讓信者自己選擇要如何處理。
而當事人因為做的事情不合法,
觸犯到法律這個社會已經訂好的遊戲規則,
所以面臨法律的追訴,甚至之後可能有牢獄之災,
內心覺得很痛苦,
也一樣不知道如何解決,
所以尋求律師的協助。
而律師一樣是幫當事人分析事件,
詢問當事人到底想要什麼,
進而提供解決的方法,
最後讓當事人自己決定要如何解決。
例如當事人也承認犯罪,
但是只想求得輕判,
那麼就可以從現有的條件中,
去尋求任何可以減輕刑期的主張。
又例如當事人矢口否認,
那麼就依照無罪答辯的方向,
去攻擊檢方所提出的證據方法。
但絕對不可以配合當事人說謊。
又回想起老師曾經說過會通靈辦事對律師這個行業的幫助很大。
一樣需要傾聽力去了解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
一樣需要同理心去理解當事人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一樣需要智慧去幫當事人想出解決的方案,進而提供建議;
一樣需要耐心陪伴當事人走過漫長訴訟的時間;
一樣透過每次參與當事人的事件來回看自己,成為自己的養分。
難怪老師會說會通靈辦事是如虎添翼,
因為心法都是一樣的啊。
感謝老師、感謝神明引導我走向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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