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9日 星期六

生活有感- 陳寧君- 表象

 生活有感- 陳寧君- 表象 



這週開完了一件10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的國民法官案件,我們求處的刑度其實是職業法官不太可能會判處到的刑度,但對被害人家屬來說還是遠遠不夠。這一次透過不一樣的選任制度,我更能夠透過與國民法官的對話來了解對方,並且詢問靈是否要選任,其實有許多單從表面上看起來、聽起來對檢方未必是有利的人,可是靈卻說要選,當我思考為什麼的時候,我想起了老師告訴過我們,其實法庭上的遊戲就是比自己和對方,誰更能夠將腦波、頻率打進去法官的腦中。無關輸贏、無關面子,就是一種頻率、煽動力的遊戲。我以為我清楚了。


但在論告結束後,最後到被告陳述時,我看到被告90度鞠躬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在開完庭法官們都離席之後,他再度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我有一種自己好像是壞人的感覺,這種感覺好奇怪,為了安撫自己的罪惡感,我問和我一起蒞庭的同事「你覺得被告是真心悔悟,還是只是覺得自己很衰?」我同事回我「我覺得再次酒駕這件事,他應該知道自己不對了;但對於撞到人這件事,應該還是有覺得衰的成分在裡面。」我覺得他講的對,但心裡還是有種怪怪的感覺,回到家我告訴凱男,我心情不好,就和他說了這件事,他問我「妳有問靈他是不是真的覺得自己做錯嗎?」我說沒有,於是我馬上問了靈,靈馬上就說沒有!


我突然覺得我是白痴,居然用表象來看對方,而且還因此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幹嘛。老師說過,表象看起來對方這輩子是乞丐,說不定就是他神功大成的最後一哩路!你怎麼知道他經歷了什麼?


這一個案件,透過選任國民法官、被告的致歉,我發現當我的人心的既定印象、價值觀起來的時候,我就只會像一般人一樣的評估、判斷,就是落入被表象所迷惑的誤區,覺得誰很可憐、覺得誰很可惡、覺得自己有罪惡感,但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個單獨的個體,我們的內在有不同的靈性,進入不同的載體中,而我們都只是為了經歷、學習而來的,無論現在的我或他人是什麼樣子、什麼位階、什麼角色,對靈來說都是在極致的經歷而已,價值觀、道德,都只是社會拿來束縛、好管理人的東西而已。當我瞭解了,我反而感謝這位被告,他教會我用表象判斷的錯誤,還有僥倖會帶給自己的極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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